松原吉林油田医院关于 招募生活护理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

上传时间:2026-05-06
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住院患者生活护理服务质量和家属对医院的整体满意度,需开展住院患者生活护理服务(含ICU、产科),采用一对一或一对多或整体循环等多种护理模式,以病患及家属自愿为原则,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生活护理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备资质的专业生活护理服务合作单位(第三方陪护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松原吉林油田医院生活护理服务合作单位招募项目

2. 服务地点及范围:松原吉林油田医院院内,合作单位需为医院住院患者提供非医疗技术性的临床支持与生活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免陪照护、非免陪照护、ICU、产科等及夜间取送急检血标本等服务范围。

3. 服务期限:暂定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院方保留合同期内根据考核情况提前终止服务的权利。

4. 服务模式:生活护理服务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生的债权、债务与医院无关。

5. 管理费缴纳方式:合作单位须向院方每月缴纳按护工费营业额(收费流水额)[X]%的管理费,具体比例以本次招募所报比例为准。

6. 合作单位数量及确定合作方式:本次拟招募1家生活护理服务合作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采取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现场竞价管理费比例的方式(可多轮),确定管理费报价比例高者为合作单位。


二、服务要求

(一)护工管理公司要求

1.合作方应配备足够数量、相对稳定、培训合格的在册自有护工及专职驻点管理人员,确保服务质量,合作方应建立护工档案管理。

2.合作方应建立护工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

3.做好护工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

4.工作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护工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5.合作方在合同期间,因合作方原因发生任何债权、债务等责任关系时,与医院及医院财产无任何连带关系。

6.合作方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护工进行相关培训(培训覆盖率100%)。

7.合作方应对护工服务质量负责,依照对应的护理等级、价格及服务内容为患者提供相应的生活护理服务,对护工的工作过程进行有效监管,以确保服务质量与安全。在对住院患者进行生活护理服务时需仔细观察患者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医生、护士反馈。

8.合作方在服务过程中因护工护理不当引起纠纷或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及护工劳动/劳务纠纷,合作方必须出面协调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9.护工应履行保密及保护患者隐私原则,不得私自拍摄照片或视频,将工作内容或患者隐私信息(如病情、家庭背景、护理措施等)、相关诊疗过程、护理过程传送网络及告知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若给医院方造成经济、名誉等损失,合作方及护工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处理相关事宜,进行挽救。

10.护工在日常工作中与就诊患者及家属发生矛盾,应由合作方负责人及时与病患及家属进行沟通解决,避免因此给医院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11.需严格执行劳动或劳务相关法律的规定聘用工作人员,支付工资或劳务报酬不得低于长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相应保险,护工在医院工作现场及上、下班途中发生一切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含经济损失)出现伤亡情况,由合作方承担全部责任,医院不负责连带责任。

12.由于合作方因素造成医院财产损失或员工、患者、陪护等其他人员人身安全事件,由合作方承担责任。

(二)护工要求

1.女性年龄18-55周岁,男性年龄18-55周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者。

2.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院方病区病房的各种规章制度。

3.应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相关培训机构或合作方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患有精神障碍、传染性疾病等疾病、残疾及吸毒等人员,不得从事护工工作。

4.无纹身,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5.服务意识强,工作认真,有责任心,听力好,能用普通话与患者沟通交流。

(三)护工服务要求

1.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护理部、病区、公司的管理,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挑选工作对象。

2.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戴戒指、留长指甲和染指甲。

3.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工作主动勤快,耐心细致,不泄露患者的隐私和秘密,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不得刁难训斥患者,不与患者家属争吵。护工必须按时到岗,不准擅离职守或早退,工作时间不得在服务区、休息室嬉笑闲聊和大声喧哗。

4.洁身自爱,不向患者及家属索取钱财,不接受患者及家属红包,不能有贪小便宜和盗窃行为,不得私下接单或收取护理费行为。

5.保持病区安静,不得大声讲话、喧哗,协助维持病区秩序,请探视者按时离开病区;保持病区环境整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防止交叉感染。

6.坚守岗位,除由护士安排外出陪检,不得随意离开病区,要保证患者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如跌倒、坠床、烫伤等。

7.协助患者完成日常生活,如清洁、进食、如厕等,保持病房、床单整洁;在责任护士的指导下,遵医嘱协助患者开展功能锻炼,协助患者取合适体位、翻身、叩背及有效排痰促进康复活动;给予心理护理、情绪疏导等心理慰籍,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完成院方各项满意度调查;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陪同患者完成各类检查和相关治疗,确保过程中患者安全,流程标准、顺畅。工作模式为24小时工作制。

8.护工在护士指导下做好患者生活护理及协助基础护理,不得从事治疗性护理工作,不得利用医疗资源额外收取患者及家属费用等,不允许其随意进入办公室、治疗室、值班室、护士站等工作场所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禁止介入医疗活动,如向患者家属说明病情、治疗情况、推销药品/商品等行为。医疗物资不得随意触碰。

9.爱护医院的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养成讲卫生的习惯,发现问题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三、合作方资格要求(需提供证件)

1.须持有卫健委委托的省或市医疗护理员培训中心颁发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须提供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何一个月(不含报名当月)投标人为名单内护理员发放护理费收入的流水等佐证材料。

2. 合作方具有智能化陪护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且提供的信息化管理软件可以实现以下必备功能:在线预约下单、订单查询管理、护工信息档案管理、护工在岗人数、客户评价、统计报表等。

3. 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明。

4.合作方为护理员购买雇主责任保险,须提供有效的保险单作为佐证材料;为服务对象购买家政雇佣责任保险且每次事故赔付限额不低100万(含),须提供有效的保险单作为佐证材料。

5.需提供以下证书:

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1 证书;

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证书;

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证书;

GB/T 19025-2023 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报名及材料提交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5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时至11时,下午 2时至4时。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松原吉林油田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经营管理科。

3. 竞价时间及地点:202659日上午8.30松原吉林油田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4.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同时还须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或清晰扫描件):

        (1) 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护理服务备案证明)复印件;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最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9)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及管理团队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专业证书等);

       (10)公司简介及人员配置情况说明;

       (11)生活护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流程、质量保障措施、培训方案、应急预案等);

       (12)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3)“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须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5. 注意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无论最终是否获选,报名材料均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招募单位    松原吉林油田医院

联 系 人    包女士

联系电话   0438-6259388

联系地址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西路960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住院患者生活护理服务质量和家属对医院的整体满意度,需开展住院患者生活护理服务(含ICU、产科),采用一对一或一对多或整体循环等多种护理模式,以病患及家属自愿为原则,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生活护理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备资质的专业生活护理服务合作单位(第三方陪护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松原吉林油田医院生活护理服务合作单位招募项目

2. 服务地点及范围:松原吉林油田医院院内,合作单位需为医院住院患者提供非医疗技术性的临床支持与生活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免陪照护、非免陪照护、ICU、产科等及夜间取送急检血标本等服务范围。

3. 服务期限:暂定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院方保留合同期内根据考核情况提前终止服务的权利。

4. 服务模式:生活护理服务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生的债权、债务与医院无关。

5. 管理费缴纳方式:合作单位须向院方每月缴纳按护工费营业额(收费流水额)[X]%的管理费,具体比例以本次招募所报比例为准。

6. 合作单位数量及确定合作方式:本次拟招募1家生活护理服务合作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采取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现场竞价管理费比例的方式(可多轮),确定管理费报价比例高者为合作单位。


二、服务要求

(一)护工管理公司要求

1.合作方应配备足够数量、相对稳定、培训合格的在册自有护工及专职驻点管理人员,确保服务质量,合作方应建立护工档案管理。

2.合作方应建立护工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

3.做好护工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

4.工作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护工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5.合作方在合同期间,因合作方原因发生任何债权、债务等责任关系时,与医院及医院财产无任何连带关系。

6.合作方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护工进行相关培训(培训覆盖率100%)。

7.合作方应对护工服务质量负责,依照对应的护理等级、价格及服务内容为患者提供相应的生活护理服务,对护工的工作过程进行有效监管,以确保服务质量与安全。在对住院患者进行生活护理服务时需仔细观察患者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医生、护士反馈。

8.合作方在服务过程中因护工护理不当引起纠纷或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及护工劳动/劳务纠纷,合作方必须出面协调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9.护工应履行保密及保护患者隐私原则,不得私自拍摄照片或视频,将工作内容或患者隐私信息(如病情、家庭背景、护理措施等)、相关诊疗过程、护理过程传送网络及告知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若给医院方造成经济、名誉等损失,合作方及护工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处理相关事宜,进行挽救。

10.护工在日常工作中与就诊患者及家属发生矛盾,应由合作方负责人及时与病患及家属进行沟通解决,避免因此给医院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11.需严格执行劳动或劳务相关法律的规定聘用工作人员,支付工资或劳务报酬不得低于长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相应保险,护工在医院工作现场及上、下班途中发生一切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含经济损失)出现伤亡情况,由合作方承担全部责任,医院不负责连带责任。

12.由于合作方因素造成医院财产损失或员工、患者、陪护等其他人员人身安全事件,由合作方承担责任。

(二)护工要求

1.女性年龄18-55周岁,男性年龄18-55周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者。

2.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院方病区病房的各种规章制度。

3.应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相关培训机构或合作方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患有精神障碍、传染性疾病等疾病、残疾及吸毒等人员,不得从事护工工作。

4.无纹身,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5.服务意识强,工作认真,有责任心,听力好,能用普通话与患者沟通交流。

(三)护工服务要求

1.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护理部、病区、公司的管理,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挑选工作对象。

2.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戴戒指、留长指甲和染指甲。

3.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工作主动勤快,耐心细致,不泄露患者的隐私和秘密,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不得刁难训斥患者,不与患者家属争吵。护工必须按时到岗,不准擅离职守或早退,工作时间不得在服务区、休息室嬉笑闲聊和大声喧哗。

4.洁身自爱,不向患者及家属索取钱财,不接受患者及家属红包,不能有贪小便宜和盗窃行为,不得私下接单或收取护理费行为。

5.保持病区安静,不得大声讲话、喧哗,协助维持病区秩序,请探视者按时离开病区;保持病区环境整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防止交叉感染。

6.坚守岗位,除由护士安排外出陪检,不得随意离开病区,要保证患者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如跌倒、坠床、烫伤等。

7.协助患者完成日常生活,如清洁、进食、如厕等,保持病房、床单整洁;在责任护士的指导下,遵医嘱协助患者开展功能锻炼,协助患者取合适体位、翻身、叩背及有效排痰促进康复活动;给予心理护理、情绪疏导等心理慰籍,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完成院方各项满意度调查;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陪同患者完成各类检查和相关治疗,确保过程中患者安全,流程标准、顺畅。工作模式为24小时工作制。

8.护工在护士指导下做好患者生活护理及协助基础护理,不得从事治疗性护理工作,不得利用医疗资源额外收取患者及家属费用等,不允许其随意进入办公室、治疗室、值班室、护士站等工作场所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禁止介入医疗活动,如向患者家属说明病情、治疗情况、推销药品/商品等行为。医疗物资不得随意触碰。

9.爱护医院的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养成讲卫生的习惯,发现问题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三、合作方资格要求(需提供证件)

1.须持有卫健委委托的省或市医疗护理员培训中心颁发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须提供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何一个月(不含报名当月)投标人为名单内护理员发放护理费收入的流水等佐证材料。

2. 合作方具有智能化陪护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且提供的信息化管理软件可以实现以下必备功能:在线预约下单、订单查询管理、护工信息档案管理、护工在岗人数、客户评价、统计报表等。

3. 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明。

4.合作方为护理员购买雇主责任保险,须提供有效的保险单作为佐证材料;为服务对象购买家政雇佣责任保险且每次事故赔付限额不低100万(含),须提供有效的保险单作为佐证材料。

5.需提供以下证书:

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1 证书;

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证书;

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证书;

GB/T 19025-2023 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报名及材料提交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5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时至11时,下午 2时至4时。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松原吉林油田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经营管理科。

3. 竞价时间及地点:202659日上午8.30松原吉林油田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4.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同时还须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或清晰扫描件):

        (1) 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护理服务备案证明)复印件;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最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9)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及管理团队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专业证书等);

       (10)公司简介及人员配置情况说明;

       (11)生活护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流程、质量保障措施、培训方案、应急预案等);

       (12)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3)“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须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5. 注意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无论最终是否获选,报名材料均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招募单位    松原吉林油田医院

联 系 人    包女士

联系电话   0438-6259388

联系地址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西路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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